如何在尼日利亚拉各斯申请和办理行政管理书
遗产管理书是在死者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颁发的,即无遗嘱。它由高等法院遗嘱认证登记处签发给被称为遗产管理人的个人,由其管理、处置或经营死者的遗产。在获得遗产管理书之前,死者的遗产被视为归属于死者居住州的首席法官。
拉各斯州《遗产管理法》规定了可申请颁发遗产管理书的人员:
- 死者未亡配偶
- 死者的子女或死者生前死亡子女的遗属
- 死者的父亲或母亲,或死者生前死亡子女的遗属
- 死者的全血缘兄弟或姐妹,以及这些兄弟或姐妹在死者生前去世的子女
- 死者同父异母的兄弟或姐妹
- 死者的祖父或祖母
- 全血缘关系的叔叔阿姨或其子女
- 死者的债权人
- 总行政长官(在前述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
行政管理书的颁发程序:
拉各斯州高等法院通过其网站 https://probate.lagosjudiciary.gov.ng 在线启动了申请和授予行政管理书的程序:
- 向遗嘱认证登记员提交申请书,以便在线支付和获取必要的遗嘱认证表格,其中包括
- 申请颁发行政管理书
- 申请人的行政宣誓
- 行政债券
- 亲属声明。
- 库存
- 死者留下的土地财产详情
- 债务和丧葬费用明细表
- 担保人申请表
- 担保人的理由
- 向登记处提交经正式签署并填写完整的遗嘱认证表,供其背书和领取银行证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如
- 死者的死亡证明
- 死者的护照照片
- 所有拟任管理人和担保人的护照照片
- 所有拟任管理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
- 银行对银行证明的背书。死者拥有资金的金融机构和其他基金管理机构。
- 将已背书的银行证明交回遗嘱登记处进行评估
- 支付遗产分摊费用。
- 安排在遗嘱登记处与管理人和担保人面谈。
- 在全国性报纸或公报上刊登 21 天,允许提出异议。
- 在 21 天后无异议的情况下,由遗嘱认证法官批准。
- 向申请人签发行政管理书。
本文旨在介绍拉各斯州行政管理书的申请和签发情况。
作者:Adeola Oyinlade &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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