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关权利以及表演者在国际法和尼日利亚法律下的保护问题的研究
- 导言
在现代创意经济中,艺术作品的生产和传播往往涉及原作者之外的多个贡献者。虽然版权法主要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但还有另一类重要的权利 相关权利 这些权利承认并保护那些在向公众提供此类作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的贡献。这些权利承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为作品增添了重要的创作、技术和组织价值,即使他们并不拥有这些作品的版权。
对相关权利的保护确保这些贡献者能够控制其表演、录音和广播的使用并从中受益。多年来,为界定和协调这些保护,制定了各种国际文书,其中包括 罗马公约》(1961 年),......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1996 年)和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12 年).
本文探讨了相关权的概念、国际框架以及赋予表演者的具体权利。文章进一步探讨了法律规定的表演保护的例外情况和资格,强调了相关权如何与版权并行运作,以确保在创意产业内建立一个平衡、公平的保护体系。
- 什么是相关权利?
相关权是指与版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旨在保护以不同形式参与创作的权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在向公众提供作品方面发挥作用的个人和组织的合法利益。
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者对作品的价值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拥有作品的版权。因此,相关权利的存在是为了承认和保护这些贡献者在创作、技术和组织方面为向公众传播作品所做的努力。[1]
一般来说,相关权利分为三大类: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 和 广播组织。
- 规范相关权利的国际框架
在国际层面,保护相关权利的努力最终促成了 1961 年《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 组织国际公约》(通常称为《罗马公约》)的签署。在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支持下,早先试图通过合同安排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
随后,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解决了相关权利问题。最新的国际里程碑包括 1996 年 12 月签署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该条约更新了听觉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以及 2012 年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该条约将类似的保护措施扩展至之前被 WPPT 排除在外的视听表演者。[2]
- 谁是表演者?
表演者的定义很宽泛,包括演员、歌手、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从事表演、歌唱、 朗诵、演讲、口译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包括民俗表达)的个人。[3] "(《世界人权宣言》) 罗马公约 对 "表演者 "一词采用了特别宽泛的解释,不仅包括演员、歌手、音乐家和舞蹈家等传统艺 术家,还包括以任何形式参与表演或诠释文学或艺术作品的任何人。
- 授予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他们有权禁止某些未经其同意而涉及其表演的行为。在这方面,表演者享有以下与其表演有关的专有权利:
- 其未固定表演的固定权
表演者有权阻止对其未固定的现场表演进行固定或录音。未经表演者同意,不得对表演进行电影或录音。这种保护使表演者能够控制对其表演的使用,并从经授权的使用中获得持续的收入来源。[4]
- 复制其表演定格物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 复制权 该法赋予表演者对其表演的录音或母带复制的控制权。它赋予表演者独有的权力,允许或禁止直接或间接复制体现在录音制品中的表演,无论使用何种方法或形式。[5]
- 分配权
表演者拥有授权向公众发行其表演的原件和任何以录音制品形式固定的复制品的专有权,无论是通过销售还是任何其他所有权转让。[6]
- 向公众广播或传播未定演出的权利
表演者拥有授权广播或以其他形式向公众传播其未固定(现场)表演的专有权。但必须注意的是,这项权利仅适用于现场表演,并不适用于广播或公开传播涉及已经固定或先前广播过的表演的情况。[7]
在没有明确相反协议的情况下,表演者对广播其表演的同意被推定为包括对授权重新广播该表演、为广播目的固定该表演以及为相同目的复制该固定表演的同意。[8]
- 其业绩固定的租赁权
表演者拥有专有权,可授权向公众出租或出借其固定在录音制品中的表演的原件和复制品,无论出租或出借的复制品归谁所有。[9]
- 提供固定表演的权利
表演者拥有向公众提供其固定表演的权利。这项权利使表演者有权通过无线传输或有线方式授权向公众提供其固定在录音制品中的表演,使公众可以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观看固定的表演。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按需服务,例如,用户可以在自己方便的时间,在家中通过电视或电脑选择和观看表演。[10]
- 表演者权利的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经表演者同意而使用表演、表演的定格物或这种定格物的复制品: 1;
- 无线电或电视接收器或录音或播放设备的经销商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真诚地展示这些接收器或设备
- 在时事报道中复制表演者权利客体的简短摘录;
- 在公众可进入的图书馆、教育机构、博物馆或档案馆的馆舍内,对表演者权利的客体进行研究或私人学习;
- 为残疾人的利益而进行的复制,与残疾直接相关,属于非商业性质,以残疾所需为限;以及
- 广播组织利用自己的设施为自己的广播制作表演者权利客体的短暂录音。[11]
- 受保护的表演
相关权的资格要求与版权类似。并非所有表演都能获得相关权保护,并自动享受《版权法》规定的权利。为了使表演受到该法的保护,它必须是符合条件的表演。在以下情况下,表演受到保护
- 在演出当日,至少有一名表演者是尼日利亚公民或常住居民,或
- 履约行为发生或首先确定在尼日利亚,或发生或首先确定在尼日利亚为缔约方的条约或其他国际协定中某项义务的缔约方国家。[12]
- 结论
相关权在补充传统版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将法律保护的范围扩大到了那些在创作、技术和组织方面做出努力,使人们能够享受艺术和文学作品的人。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是创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认他们的权利可以确保他们的贡献得到公平的承认和经济回报。
罗马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等文书形成了国际框架。)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为这些权利的保护和实施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结构。在国家层面,遵守这些标准有助于加强创意产业、鼓励投资和促进文化发展。
归根结底,对相关权利的保护不仅能增强表演者和其他创意贡献者的权能,还能促进建立一个平衡的知识产权体系,支持创新、公平补偿以及全球娱乐和文化部门的持续发展。
..........................
作者
奥拉米莱坎-法耶米
协理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____________________
Adeola Oyinlade & Co 一直被评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一级律师事务所以及 2024 年和 2025 年 "尼日利亚年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顶级律师事务所,其顶级娱乐律师精通创意艺术的细微差别,经常代表尼日利亚音乐和电影行业的大公司。该事务所在帮助创作者保护其品牌(知识产权)以及处理复杂的许可(音乐许可)和录制协议方面备受赞誉。
该律师事务所处理大型企业交易、国际分销交易和复杂诉讼。您可以通过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 +234 802 686 0247 / +234 803 826 7683 与我们联系,了解更多信息和咨询。
[1] https://economie.fgov.be/en/themes/intellectual-property/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copyright-and-related-rights
[2]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arab/en/wipo_cr_krt_05/wipo_cr_krt_05_1a.pdf
[3] 1961 年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第 2 条
[4]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a)条
[5]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b)条
[6]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c)条
[7]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d)条
[8] 2022 年《版权法》第 65(1)条
[9]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e)条
[10] 2022 年《版权法》第 63(1)(f)条
[11] 2022 年版权法》第 68 条
[12] 2022 年《版权法》第 64(1)条


